垃圾中轉站選址規定現階段在大家生活水(flowing water)平不斷提升下,對自然環境標準的規定也日漸提高,城鎮傳統式垃圾站已不可以考慮大家對率、環境保護、環保節能低消耗等新理念的要求,因而縮小式垃圾站的營銷推廣刻不容緩;縮小式垃圾中轉站因其占地小,隱秘性好,空間布局有效等優點(表述:能碾過另一方的有益局勢),推動著垃圾中轉站制造行業的發展趨勢。
依照《生活垃圾中轉站標準規范》,垃圾中轉站選址應考慮以下規定:
1、合乎城市發展規劃和清潔衛生技術整體規劃的規定;
2、充分考慮(consider)服務項目地區、裝運能力、運送間距、環境污染操縱(control)、配套設施標準等要素(factor)的危害;
3、設在地理位置優越,易分配清運垃圾路線的地區;
4、考慮供電、供電系統、工業廢水的規定。
另外不可設在以下地域:
1、高架橋或平交街口旁;
2、購物、電影院出人口數量等熱鬧地區;若務必選址于該類地區時,解決轉運站出入安全通道的構造與方式開展提升(optimization)或健全;
3、相鄰院校、餐館等人民群眾平時生活集聚場地。